处理结果:2014年12月1日,陈仲怀被开除党籍和公职。2015年5月12日,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陈仲怀受贿罪一案,陈仲怀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。
犯罪事实:陈仲怀在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党组书记、局长期间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贿赂367万元。
简历:陈仲怀,男,汉族,1955年9月出生,广西贵港市人,大学本科文化。1975年1月参加工作,197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历任广西自治区测绘局第一测绘大队党委副书记(副处级),广西自治区测绘局第一测绘大队大队长(正处级)、党委书记,广西自治区测绘局副局长,广西自治区测绘局副局长、党组成员,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、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党组书记、局长。